各单位(部门) : 我校科研课题配套经费首次拨付的60%已到位,课题负责人可登陆财务处网站进行查询。请课题负责人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科研课题配套经费使用补充规定的通知》(鲁交院科发〔2014〕2号)、《山东交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鲁交院科发〔2012〕7 号)和《山东交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鲁交院科发〔2013〕8 号)等相关规定和财务处有关制度进行报销使用。 联系人:吕宜辉、华相纲 联系电话:80687343 附件:科研配套经费汇总简表 科研处 201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