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我校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促进博士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始申报2017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届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十三五”,突出“交通”特色,研究内容应是本专业学科前沿,具有创新性和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2015年6月—2017年8月31日已取得博士学位,办理完所有报到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合同开始工作者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只享有本基金资助一次。在上述时间段内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本次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且以后不得再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科研处备案。
2、申报时间: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报送材料,于9月25日下午4点前报送科研处534房间,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以便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3、材料提交:《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金申请书》书面材料(A4稿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办公网站内信);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
4、申请书中申请金额5-15万元,研究时间2-3年,后续成果考核。
联系人:吕宜辉
联系电话:806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