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鲁交院科发〔201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交通学院科研基金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年度山东交通学院科研基金结题工作请在2017年12月19日前完成,2015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各课题组请准备好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山东交通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申请书、研究报告、主要论文及发明专利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正文。全套资料一式三份,个人、所在学院(部)、科研处各存一份。
2.各单位部门报送科研处的结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电子版网上办公站内信发给科研处许振峰,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科研处527房间。
3.相关文件可从科研处网页-常用下载-下载使用,网址http://kyc.sdjtu.edu.cn/channels/ch00889/
4. 2015年度前立项并未结题的校科研基金项目请尽快结题,未结题项目见附件2。
5.科研处联系人:许振峰
联系电话:80687937
科研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