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校区管委会、各单位(部门):
2018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及结题等有关工作现已开始,详细通知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2166.htm。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中添加人员模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至科研处申请开户,账户由科研处统一创建,已有账号人员切勿重复申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同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申请时间节点
申请开户人员模板电子版提交时间:2018年1月12日前
申请书在线提交时间:2018年3月5日前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16年3月9日前
4.申报人员要求
(1)已获得我校博士启动金立项的理工类博士及40周岁以下的理工类博士原则上必须申报,如因特殊原因确无法申报(如申报受限等),需书面说明理由,经本人签字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报科研处。
(2)学校鼓励40周岁以上博士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报。
二、项目结题
1、请从即日起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纸质材料上交(不含附件材料)。请负责人提交报告后,注意查看ISIS系统状态。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经费有结余的,剩余经费一般不得超过资助总金额的15%。)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纸质材料请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于2018年1月12日前交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进展报告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月12日前,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80687343 80687801
联系人:华相纲 焦培刚
科研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