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申报的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电话:80687343)。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山东交通学院公示信息
科研处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