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财经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等,适应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立项,力求多出精品力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财税改革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方向
1.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非税政策研究;
2.财政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研究;
3.《财政转移支付条例》立法研究;
4.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财税政策研究;
5.政府性债务管理热点问题研究;
6.我省乡村旅游发展投融资问题研究;
7.山东省国家级创新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8.财政支持海洋强省战略政策研究;
9.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问题研究;
10.以财源为导向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研究;
11.加快构建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研究;
12.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的政策研究;
13.健全财政出资监管体制机制问题研究;
14.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政策研究;
15.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路径选择;
16.全面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问题研究。
本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全部为定题申报,不受理自拟题目申报。
三、评选步骤
申报工作由省社科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一)面向全省公开申报。课题申报以部门单位课题组名义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部门单位按照选题重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申报书》及项目活页。
(二)公正评选、择优确定。省社科联、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主要考察课题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课题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也可根据课题的重要性、相关性定向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研究。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省社科联、省财政厅下发立项通知,并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合同书》。
四、资助方式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7万元,具体资助数额视课题重要程度、创新程度、任务量等统筹确定。
课题资助经费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重大财经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使用。
五、结项方法
(一)课题研究团队由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派人参加,并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财政厅不定期督导课题进度与质量。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于10月底前提出结题申请,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同时附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和电子版。
(三)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对课题成果进行初审,符合规定标准的成果进入结项程序。
(四)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课题评审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重新撰写,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财政厅委托的课题项目研究。
六、成果使用
(一)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对课题成果摘要报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凡被应用采纳或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对课题组给予表彰鼓励。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未经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二)省社科联、省财政厅适时对成果摘要结集出版,根据财税管理改革和政策设计的需要,组织对优秀成果进一步深化研究。
七、申报方式
(一)课题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每个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少于3人。
(二)课题组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团队意识。承担同类国家级研究项目或同类既有研究成果获得重要奖项,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优先立项。
(三)课题申报单位依照通知要求,填写《2018年度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骑马钉中缝装订,一式3份),《2018年度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内容简介(活页)》(A3纸双面印刷,一式15份)。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4日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吕宜辉
联系电话:80687343
科研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