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鲁交院科发(2014)4号文“山东交通学院科研工作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现对2014年度各单位(部门)的各类横向项目进行摸底统计,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填写附件表格,于10月24日(本周五)16:00前将“各类横向项目科研经费统计表”的电子版发给科研处王梅,联系电话:7937.
注: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科技开发和技术转让(含咨询、服务等)经费合同额及到帐额、产业单位的研发经费合同额及到帐额、科技教育与技术培训经费合同额及到帐额、各类对外短期培训(含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情况)的经费合同额及到帐额、社会各界为我校发展捐赠的资金、设备与物品等,均纳入横向项目科研经费的统计范畴并单独计算。
科研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