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当前我国行政区划和地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理论支撑,现发布民政部2014年区划地名研究课题指南。
一、参考选题
申报者可围绕以下选题,结合当前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和地名管理情况以及自身研究专长,确定具体研究内容。
1.行政区划设置与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镇型政区设置研究;
3.城市群发展与城镇型政区设置研究;
4.行政区划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5.行政区与功能区关系研究;
6.东中西部地区行政区划设置比较研究;
7.民族地区行政区划体制研究;
8.地名普查中地名文化的挖掘与保护问题研究;
9.两岸四地地名拼写译写比较研究;
10.城镇化过程中地名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
二、课题申报
此次区划地名研究课题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开招标。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民政部招标课题申请书》(附件1)和《民政部2014年区划地名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招标课题承担单位。中标的课题,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每项课题最多申报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重点课题可酌情增加)。
三、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必须严格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紧围绕我国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具有前沿性的政策研究,研究报告中必须有不少于4000字的政策建议。
2、研究报告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要求;鼓励在研究中进行量化分析、中外对比研究、古今对比研究、国内不同地方对比研究。
3、研究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重点课题不少于3万字。总报告字数超过3万字的,需要整理出一份1万字以内的概要。研究报告应突出原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具有前沿水平。已发表过和已获奖论文、其他课题成果不得参加结题。文字责任由课题负责人或研究报告作者承担。
4、第2、3、5、8、10选题的课题组需在7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第1、4、6、7、9选题的课题组需在10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将请有关专家统一评审验收。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对于通过评审的报告颁发部级课题结题证书。
5、研究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研究报告撰写要求》(附件3)。
6、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同意,不得在公开刊物和内部刊物上发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7日。
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发电子版传办公网科研处吕宜辉。联系人:吕宜辉,7343,13869146325。
科研处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