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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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71号关于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成果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顺利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鲁交院人发〔2014〕32号)第四条第(四)款“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至少提交1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外期刊论文、SSCI、CSSCI、EI、SCI期刊论文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的规定,请各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填写附件表格并加盖公章,于10月9日(周四)下午16时前携带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至办公楼520室科研处进行学术成果资格认定(非二级院部人员可直接前来)。
科研处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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