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我校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促进博士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科发〔2017〕3号)相关规定,现开始申报2018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促进我校科研人才培养,培养优秀学术骨干,造就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服务学校“1245”攻坚行动。选题应着眼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突出“交通”特色,紧扣本专业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良好应用前景,为申报高级别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2017年9月1日—2018年10月10日已取得博士学位(含公开招聘的博士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教师及在其期间从外单位调入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办理完所有报到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合同开始工作者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只享有本基金资助一次。在上述时间段内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本次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且以后不得再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科研处备案。
2、申报时间: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报送材料,于10月22日下午4点前报送科研处535房间,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以便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3、材料提交:《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金申请书》书面材料(A4稿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办公网站内信),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
4、申请书中申请金额5-15万元,研究时间为3年,项目管理和考核按照《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科发〔2017〕3号)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华相纲 王伟
联系电话:80687801
科研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