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鲁交院科发〔2014〕2 号“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科研课题配套经费使用补充规定的通知”,现开始组织申报科研配套经费,具备申报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及配套经费数额详见附件一。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交通学院科研课题配套经费申请书》(附件二),于5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一份报至各二级院部,由二级院部统一报至科研处,过期视为放弃配套资格。
联系人:吕宜辉 华相纲 联系电话:7343
附件一:科研配套经费汇总简表
附件二:山东交通学院科研课题配套经费申报书
科研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