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省社科联2009年始设立了《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科研课题》,并于近日下发了申报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和课题指南(6月份发布)组织项目,9月22日前报科研处。
附:关于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
科研处
2009-4-20
关于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市属文科类综合高校:
为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省社科联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社科界社团)、市属高校在推进全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增强社科界社团及市属高校咨询服务功能,推进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为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决策参考,特设立《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科研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及重大省情展开实证调研,以山东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实践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研究对象,开展课题研究,为山东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课题成果力求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二、课题申报
⒈申报条件。省社科界社团集体或个人会员,市属文科类综合高等院校所属教学单位、机构或教研(科研管理)人员均可申报课题。
课题申报者应在该领域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当年度承担国家与有关部委、省社科规划课题以及省社科联科普读物资助项目未完成者,不能申报本课题。
⒉课题种类。本课题共分招标课题、联合攻关课题和自主申报课题三种形式。
(1)招标课题为省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以课题指南形式发布,以招标形式立项;
(2)联合攻关课题为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多学科协作性课题,侧重全省性学科建设研究,以招标与协商形式立项;
(3)自主申报课题,为个人或集体申报的调研性课题,以自由申报形式立项。
课题完成的主要形式为调研报告或论文。
⒊申报程序。省社科联下发《山东省社科联重点科研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投标指南课题,亦可自行拟题申报课题。
申报者在山东省社科联网上下载并填报相关材料(课题指南、申请表等);各社团和市属文科类综合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对《课题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所在社团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课题立项与管理
⒈省社科联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立项,于年底前下达《课题立项通知》。《课题立项通知》下达后,课题承担人与省社科联签定协议书。
⒉评审工作采取回避制度。申报课题者(含直系亲属有课题申报者)不得担任课题立项评审委员会成员;同时,亦不得担任课题结项评审委员会成员。
⒊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当年第四季度立项,第二年年底前结项。
⒋课题结项后,按《课题结项报告》要求,由课题承担者请5名以上专家给予初审验收;经初审通过的课题连同《课题结项报告》送达课题管理办公室;省社科联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学者对课题作最后终审鉴定。未通过的限时修改,修改未通过的,撤销立项并追回资助经费。
《课题结项报告》送达时限为第二年度9月1日至9月20日。
5、年度课题设立30项,其中招标课题和联合攻关课题10项,自主申报课题20项;招标课题、联合攻关课题每题约资助经费5000—7000元;自主申报课题每课题资助经费3000元左右。课题经费采取一次批准,视情况分期拨款的方式,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⒍省社科联实行课题中期检查制度,检查课题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课题承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课题资助经费并接受有关部门审核。
⒎课题最终成果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应标明“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科研课题”字样;省社科联对具有较大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编印《成果要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所有课题成果最终结集由省社科联正式出版。
2009年课题的申报,6月份发出课题指南,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课题报送。
课题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社团部。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 省社科联社团部
邮 编: 250002
联 系 人 :高 航 联系电话:0531-82866296
徐 青 联系电话:0531-8286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