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交院科发〔2012〕6号)文件规定,现开始对2014年度学校各项科研奖励项目进行统计,请相关部门、人员认真组织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校教职工(作者单位署名“山东交通学院”)发表的论文、学术专著、课题项目、获奖、专利等。时间跨度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部门汇总本部门人员的相关材料,统一报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上报材料。
2、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下午16点以前。
3、申报奖励请提供汇总表纸质版和相关佐证材料,论文请提供期刊杂志的原件(查验核对后返回)和复印件(封面、目录、首页、检索证明)一份;著作请提供原件和封面、作者页、CIP页、版权页等复印件一份;未经过科研处备案的科研项目、专利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场核对。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传至科研处华相纲(理)、吕宜辉(文)名下。本次申报奖励所提交佐证材料,在绩效考核时无需再次提交。
联系人:科研处80687343,华相纲15106981072,吕宜辉13869146325。
附件一:2014年度科研奖励汇总表
科研处
201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