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鲁公学会〔2017〕8号文件通知,现将2017年度“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要求,并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4日期间经过评价(鉴定)或评审,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或评审证书。
二、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申报)材料
每个项目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部分。
1. 纸质材料
项目推荐(申报)书一式两份,其附件证明材料(应用证明、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或评审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等)若为复印件,须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
按类别填写的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项目评价简表一式两份;
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
2. 电子版材料
项目推荐(申报)书(word文件,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项目评价简表(word文件)、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基本信息表(excel文件),各文件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二)项目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其顺序须与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或评审证书排序一致。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排序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
(三)项目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
三、推荐(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一)我校申报截至时间2016年6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
1.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站内信发至科研处宫坚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宫坚莉 焦培刚
联系电话:80687937 80687801
附件:
1. 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管理办法
2. 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项目推荐(申报)书
3. 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项目评价简表
4. 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项目基本信息
5、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山东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