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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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各单位(部门):
1、我校申报本计划项目的账号已创建完毕,请自行登录,按时申报。仍无法登录的人员请与科研处联系。
2、申报本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本年度其它科技厅所属计划类型项目,如博士基金、自然基金等。
3、本年度不限额申报,但教育厅将把推荐项目立项率作为下一年度核减我校推荐名额的依据。故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通知相关要求,有的放矢,宁缺毋滥,保证申报书质量。
4、再次强调《通知》所列以下两点:
(1)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友情提示:根据往年立项数据,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一般省拨经费为20-30万元。
科研处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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