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课题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1月9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科研处534房间。
二、提交材料
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科研处)。
1、材料封皮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可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www.sdwhkj.org下载。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当组长且不超过2人。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胶装或钉装)(省协会、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
联系人:宮坚莉,吕宜辉
联系电话:80687343
科研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