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1、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均可作为我校主管部门和提名单位,各时间节点以教育厅及交通运输厅正式通知为准。
2、本年度奖励申报相关政策变化较大,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和推荐手册,做好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
3、各单位(部门)将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18年3月26日前发至科研处。
4、参评对象务必在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历史论文专利查重”模块中,自行查询参评项目拟用论文、专利是否已在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杜绝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重复使用。
联系人:华相纲 王伟
联系电话:80687343 80687801
科研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