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发91号关于对学术委员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术委员会建设,突出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保障校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35号),结合我校实际,经多次修改形成了《山东交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12月15日修订稿),根据工作安排,现再次征求您的意见或建议,敬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于12月23日(周二)12:00之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反馈至科研处姜华平、张爱波,联系电话80683866, 80687801。再次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科研处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山东交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12月15日修订稿)

Copyright @ 2020 山东交通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5001号 联系电话0531-80687937.邮政编码:25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