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我校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促进博士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鲁交院科发【2014】3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始申报2015年度(上半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十三五”,突出“交通”特色,研究内容应是本专业学科前沿,具有创新性和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2014年6月—2015年5月31日已取得博士学位,办理完所有报到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合同开始工作者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只享有本基金资助一次。2012年1月—2014年5月31日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与学校签订合同中未注明科研启动基金且未申报过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也可申报。
2、申报时间:各院部统一整理(不受理个人报送)于6月26日下午4点前报送科研处,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以便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3、材料提交:《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金申请书》书面材料(A4稿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办公网站内信);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完返还)。
联系人:吕宜辉
联系电话:80687343
科研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