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围绕“十三五” 重点艺术学科建设,推进我省艺术科学研究,做好本年度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研究决定,于4至7月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评审章程》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
一、评审机构
评审组织机构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日常事务。
二、申报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理论、戏曲戏剧、音乐、舞蹈、影视与新媒体艺术、美术、艺术设计、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区域文化、文化管理服务、综合研究十二个门类,有关内容请参考《“十三五”时期山东省艺术科学研究(2016—2020)重大课题指南》(请登录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查阅)。
三、评审方式、时间及立项公布
重点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分高校、文化系统单位、中等艺术学校三个组别,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四、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重点课题,请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
2、各学院(部系)需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1份。
3、重点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4、重点课题每个申报项目交纳参评费150元。
5、各学院(部系)统一报送材料和参评费,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不受理个人报送。
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
联 系 人:孙 平
联系电话:82387476
科研处联系人:吕宜辉
联系电话:80687343,13869146325
科研处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重点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课题指南.doc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