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和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现就职称评审中科研部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定于10月15日-17日统一进行职称评审中科研部分的审核和计分工作,详细时间安排表附后,请各学院的科研秘书按照表中时间安排准时到科研处520办公室协助所在院部的材料审核及打分工作;
2、岗位综合评价表请使用2014版,如今年非首次申报,可同时携带去年综合评价表,便于材料审核;
3、有横向经费到账者,必须到财务处开具到账证明,其中需包含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全部参加人员姓名及排序、具体到账日期等信息,财务处盖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报科研处王梅(一份留档,另一份王梅签字后与横向合同一起附在申报职称材料中,联系电话7937)。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吕宜辉 华相纲,联系电话:7343
(注:本次计分非最终结果,论文检索结果出来后,评价表得分会相应修改)
科研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时间 | 申报人员 |
10月15日 | 上午 | 9:00-11:00 | 土木学院 |
管理学院 |
11:00-11:30 | 轨道学院 |
下午 | 1:30-3:30 | 信电学院 |
艺术学院 |
3:30-4:30 | 航空学院 |
法学系 |
10月16日 | 上午 | 8:30-10:30 | 交通学院 |
财经学院 |
10:30-11:30 | 机械学院 |
下午 | 1:30-3:30 | 理学院 |
外语学院 |
3:30-4:30 | 船舶学院 |
10月17日 | 上午 | 8:30-10:30 | 汽车学院 |
社科部 |
10:30-11:30 | 北方学院 |
下午 | 1:30-3:30 | 体育部 |
材料学院 |
3:30-4:30 | 其他人员 |
具体时间与科研处商定 | 海运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