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发89号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及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201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及结题等有关工作现已开始,详细通知见链接: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7610.htm。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中添加人员模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至科研处申请开户,账户由科研处统一创建),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同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申请时间节点
申请开户人员模板电子版提交时间:2015年1月10日前
申请书在线提交时间:2015年3月2日前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3月10日前
二、项目结题
1、请从即日起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纸质材料上交(不含附件材料)。请负责人提交报告后,注意查看ISIS系统状态。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预算对项目进行财务自查,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尽快结清项目经费。如经费确有结余,剩余经费不得超过资助总金额的15%。
3、填写经费决算表请注意:请确保每一项经费支出后都有备注的文字说明。经费使用情况可通过我校财务管理系统查询,项目经费支出与经费预算相差较大时,需在《结题报告》正文中进行说明。
4、纸质材料请正反打印,一式1份,于2015年1月12日前交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进展报告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月5日前,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科研处联系人:华相纲 7343 15106981072


科研处
2014年12月10日

Copyright @ 2020 山东交通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5001号 联系电话0531-80687937.邮政编码:25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