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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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项目负责人:
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在线填写,经我校科研处审核后网上提交至科技厅。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时间安排
培养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三院联合基金项目、联合专项项目等类别项目负责人须在以下时间段内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依次经我校科研处、教育厅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1.2018年1月1日9:00至2月2日16:00;
2.2018年8月13日9:00至9月17日16: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我校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结题报告内,否则不予受理。
(二)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三)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截至2018年2月2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请依托二级学院(部)根据上述安排及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项目结题组织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80687343 80687801
联系人:华相纲 焦培刚
科研处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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