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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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天桥区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济南市天桥区科学技术局“天桥区专利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济天科发[2017]14号)通知的相关要求,2017年天桥区专利申请及授权资助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内容和标准
(一)对在天桥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后,资助1000元/件;对在天桥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授权发明专利,资助1500元/件。
(二)对向国外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被受理并缴纳费用的,单位、个人分别资助3000元/件、1000元/件。对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资助5000元/件、3000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
(三)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资助10万元/项、2万元/项。对获得山东省专利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资助5万元/项、3万元/项、2万元/项。对获得济南市专利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资助3万元/项、2万元/项、1万元/项。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需提交下列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本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汇总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实审费缴费收据复印件;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通知书;发明专利请求书第一页;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发明专利授权。本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汇总表;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二)申报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资助:PCT申请的提供国际检索单位的检索报告,其他途径申请的、提供省级或国家级专利检索机构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中有关于授权前景的描述;缴纳相关费用的通知书;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或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国外发明授权专利资助,需提交下列材料: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或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扉页复印件或著录事项复印件(打印件)。
(三)申报专利奖资助,需提交下列材料:
1、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2017年10月25日前,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545房间,电子版通过办公网站内信发给宮坚莉,请各学院(部)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宮坚莉
联系电话: 80687937

科研处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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