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0〕503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属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生物安全、生命健康、远程医疗等疫情防控领域的实验室。
2.工程实验室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相关标准。
3.请各单位(部门)于4月24日前将申报文件、申请报告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2份)报送至科研处533室栗波处。
4.具体内容详见链接:
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0/3/30/art_91082_8979076.html
联系人:科研处 栗波
科研处
2020年3月31日